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后来,我与这些灵人谈到他们的星球。当所有灵人的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被主打开时,他们就都知道自己的星球;因为他们把这种记忆从世上带来了,只是不能被打开,除非有主的美意。然后,一经许可,这些灵人便谈到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并向其星球的居民显现,与他们交谈,仿佛他们是活着的世人。这种事的发生是因为他们被带入其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以致他们能回想起他们活在世上时的思维。那时,这些居民的内在视觉,或灵的视觉被打开了,由此看到他们。他们补充说,居民并未意识到他们并非其星球的世人,只是当他们忽然从眼前消失时,才开始察觉他们不是。我告诉他们说,古时,这种事在我们地球也发生过,如发生在亚伯拉罕、撒拉、罗得、所多玛的居民、玛挪亚和他妻子、约书亚、马利亚、以利沙伯和众先知身上。主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显现,在祂揭示自己之前,那些看见祂的人只知道祂是地球上的人。但如今这种事极其罕见,因为人们不可以这种方式被迫去信。被强迫的信仰,就是诸如由奇迹所引发的信仰,并不牢固,还会对那些有可能在没有任何强迫的情况下通过圣言在自己里面建立信仰的人造成伤害。
2807.“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表示回答:神性人身或人性将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这从“自己看见”和“燔祭的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时,“自己看见”是指预见和提供,因为就最接近字义的内义而言,“看见”表示理解(2150, 2325节);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看见”表示有信(897, 2325节);而就至高意义而言,“看见”表示预见和提供。“燔祭的羊羔”是指那些要成圣的人类成员,如刚才所述(2805节)。从下文明显可知,“燔祭的羊羔”在此表示属灵人。用于燔祭和祭牲的各种动物都有各自不同的含义;也就是说:羊羔表示一样事物,绵羊表示另一样事物,小山羊和母山羊又表示一样事物,公羊和公山羊则表示另一样事物;公牛、小公牛和牛犊也一样。雏鸽和斑鸠同样有不同含义。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经上明确规定了每个具体日子和每种具体宗教节日,如赎罪、洁净或就职仪式和其它场合,该献哪种动物。若非每种动物都有某种特定含义,经上绝不会如此明确地规定哪种场合要献上哪种动物。
显然,古教会和后来的犹太教所执行的一切宗教仪式或外在敬拜形式都代表主,燔祭和祭物尤其代表祂,因为它们是希伯来民族的主要敬拜形式。它们因代表主而同时也代表人里面那些属于主的东西,即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因而代表那些属天或属灵,或应该属天或属灵的人自己。这就是为何“羊羔”在此表示属灵人,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至于“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将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此处经上说的是“神必看见”,而不是“耶和华必看见”。当这两个名字出现,如出现在本章时,“耶和华”和“父”所表相同,“神”和“子”所表相同,因而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这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人,属灵人的拯救来自神性人身或人性(可参看2661, 2716节)。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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